关于杨龙璋等的任免名单
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8日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剑川县人民法院院长肖一君提请:
任命杨龙璋为剑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剑川县人民法院马登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孟自成为剑川县人民法院马登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芝佳为剑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段忠文的剑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志强的剑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马卓亮的剑川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卫银的剑川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建彪的剑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