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剑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剑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经剑川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剑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县城召开,预计会期3天半。
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剑川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剑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剑川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剑川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剑川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剑川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剑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