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就修订《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开展专题调研
6月3日,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茶兴培、研究室主任常华敏等一行到我县就州人大关于修订《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首先了解了州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贯彻实施意见》在剑川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详细了解了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和对修订《规定》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是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现实需要,剑川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相关要求以及上级人大的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探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各项事业的有效举措,不断扩大民主参与决策和管理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和管理各项制度,促进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