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志等十二名同志的任免职名单
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月29日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剑川县人民政府县长张韬提请:
决定任命杨志为剑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免去剑川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杨六华为剑川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剑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江华为剑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建葵为剑川县司法局局长,免去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段续文为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剑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晋瑛为剑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免去剑川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高志成为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陈文聪为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杨剑华的剑川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溪澄宇的剑川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董晓斌的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曾彦钧的剑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