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段炽军、董晓斌二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5月24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德琦的提请,决定:
段炽军 任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审计局局长
董晓斌 任剑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局长